解析:
若对于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持有异议,即原被告双方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或改变原审判决,在法律程序上,针对不同生效程度的原审判决,有两种可能的路径可供选择。
首先,如果判决尚未生效,那么各相关当事人享有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关于上诉期限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上诉期通常设定为自原审判决之日起计算15日,而刑事案件则为10个自然日。
其次,如果判决已正式生效,那么各相关当事人仍可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寻求救济。
在整个上诉过程中,提交上诉状时应详细列明上诉状的内容,其中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以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