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第一步:
购房者提交书面退房申请购房者可采取邮寄挂号信、发送传真的方式或直接拨打电话,向房地产开发商明确表达其退房意愿。
第二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手续处理在购房者正式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负责妥善处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相关合同的所有手续事宜。
在此期间,若上述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房地产开发商应代为承担购房者每月需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第三步:
开发商退还购房款项在购房者递交退房申请后,房地产开发商须立即将所有购房款项归还给购房者,同时还需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顺利完成上述事项,则自购房者递交退房申请之日起的第16日起直至购房者实际收到全部购房款项为止,房地产开发商每日需向购房者支付总购房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合同。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