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网络赌博导致的经济损失,无法通过报案来挽回财产损失,这是因为参与者在互联网上参与了赌博活动,一旦输掉金钱后,即便选择向警方报案,赌资也无法得到返还。
原因在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赌资被视为国家应予严肃追诉的财物,不可能重新物归原主给涉及赌博行为的生还者。
同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的司法解释,对赌资应当依法予以彻查;
赌博所用器具、赌博期间非法获取的收入及用于赌博犯罪的专门资金、交通工具乃至通讯设备等,都必须依法予以没收。
另外,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实施赌博犯罪的,若存在如下情节,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1、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或开设赌场以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