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安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有人故意隐瞒或虚报死亡人数,这将被认定为一起普通性质的安全事件。
当事件发生时,那些具有上报责任的人员若未能及时准确地汇报事故情况,导致无法有效进行事故救援,情节较为严重的,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而倘若其行为极其恶劣,酿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那么他们将可能受到法律更严厉的制裁——即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做出判决。
根据事故造成的影响与损失,此类安全事故可划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以及一般事故四个级别。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他们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向县级及以上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同时也需要积极开展相关的救援行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