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种情况无法自行撤销处理。
1、在案件办理或者司法需求的首要考量下,公安机关有义务向对应的法院提出申请,以依法冻结涉及案件相关的银行账户;
2、随后,法院会出具正式公函至银行方面,银行收到后应予以回复并签署确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执行冻结操作;
3、通常情况下,冻结期限设定为六个月,但根据实际需求可以申请延长一次,且每次延长的时间范围通常为三到六个月;
4、若涉及违法行为等严重问题,则可能对账户实施永久性冻结。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