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其中一方有购买房产的意愿而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那么此问题便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
同时,值得强调的是,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若购房人为已婚人士,那么法律并未强制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签订合同。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不必亲自到场,只需另一方独立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以及相关的网络签约和备案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