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开立便利店通常需具备以下相关证书:
首先是《运营执照》,该证件由当地市级或区级工商管理机构负责颁发;
其次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此证由当地市级或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
第三是《烟草专卖许可证》,该证由烟草专卖局负责核发;
最后是《税务登记证》,该证由当地地区办税服务大厅负责办理。
此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证件照片一张,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
最后,在领取到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须前往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税务登记证》申请。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四条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