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盗窃罪之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需存在非法侵吞公共或私人财产的意图;
其次,行为人须实施了隐蔽的盗窃行为,此即通过不被相关物品的拥有者、管理者或其他有关人员察觉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持有的各类财物,例如通过破门而入、撬锁、挖掘地道、翻越围墙、潜入他人住所等手段获取财物;
再次,盗窃的公私财物价值需达到一定标准,即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方可视为“数额较大”;
最后,行为人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十六岁)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一般而言,这意味着行为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正常成年人。
因此,若欲判定某人是否构成盗窃罪,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
若未能满足这些条件,则无法认定其构成犯罪,但一旦被发现,仍需归还所盗财物。
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但未达到法定数额,那么他将不构成犯罪,但仍需向失主归还所盗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