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的从业人员而言,若其凭借自己在职务范围内所享有的特殊权限,私自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且金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话,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而如果涉案金额更为庞大,则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的附加刑罚。
因此,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仅为10年,切勿贻误时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