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任何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其主要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在侦查阶段,由公安司法部门采取必要的手段,如刑事拘留,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待案件的所有疑点得到澄清以后,便将相关材料转交至检察院,接受更为细致入微的审察。
其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时检察院接手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需进一步审阅核实公安机关提供的所有资料,确保犯罪事实清晰无误,否则无法做出起诉决定,也就不能将案件上升至法院进行审判。
最后面临的便是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后,根据案情做出判断,决定是否需要公开审理。
如果所有嫌犯的犯罪事实均已清楚并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则开庭审理并给予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