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身为村级干部的工作者,在其职务范围内未经授权擅自动用公共资金转借私人、组织或实施非法行径或谋取盈利性质的活动,且涉案款项数目达到一定规模,并且在三个月以上尚未予归还,则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挪用公款罪。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包括具体情节、涉案金额大小以及当事人是否具有归还意愿及相应的偿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