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临床医学的治疗与护理过程中,下列患者群体往往面临着更高的病危风险:
首先,步入老年阶段的人群,由于长期暴露于各种慢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冠状动脉硬化以及支气管炎等疾病之中,一旦突发疾病,其病情的进展速度将非常迅疾,不容忽视;
其次,新生儿和婴儿构成了又一大易感群体,他们在感染高热等病症时,其病情发展尤为迅速,往往可能引发肺部感染等严重并发症;
再者,严重车祸或坠落所导致的伤害譬如颅脑损伤、内脏器官损害等等,通常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会逐渐加重,对患者构成威胁;
然后,产科大出血和遭遇意外的刀伤等情况,如果不能及时制止血液流失,将会引发心脏衰竭等危急并发症,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生命危险;
最后,由多种疾病共同作用下的患者群体,一旦发生疾病,极易诱发深度感染等种种并发症,进一步造成心肺等重要器官的损伤,从而对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法律依据: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