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照我国现行刑法规范,盗窃罪不属于单位犯罪的范畴,因为单位本身并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
2.然而,如果单位组织实施了盗窃行为,且获取的财产最终归属本单位所有,即便金额庞大、情节严重,只要对于其实施盗窃行为的主官以及其他重要责任人按照盗窃罪进行依法逮捕和起诉即可。
3.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偷窃行为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
例如,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由于受灾导致生计困难而偶尔为之的偷窃行为,或者是受到威胁而参与盗窃活动却未分得任何赃物甚至分赃极少的情况,都不应视为盗窃罪进行处理,必要时,相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
4.此外,还需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通常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若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亦应与社会上的作案者有所区分。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均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但尚未成年的青少年实施盗窃行为的;
(2)能够全额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迫参与盗窃活动,未分得任何赃物或仅获得少量赃物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