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犯罪不被适用于诉讼时效法则,相反地,它是适应于刑法中的追诉时效原则。
对于构成强奸罪行的行为人,其追诉时效通常规定为十五年有效期;
然而,若涉案情节较为严重且附加有加重的情况时,则追诉时效会被延长至二十年。
如若在超过二十年期限后仍需追诉的决定,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核准许可。
在强奸罪行中,对女性实施暴力性侵犯、恐吓威胁以及其它方式进行猥亵的行为者,应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