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犯罪中,其构成要素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客观角度看,这种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于违反了交通运输的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导致了重大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他人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甚至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也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行为通常是由过失所引发的,其中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况。
再次,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这种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
最后,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凡是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