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侵占罪之犯罪行为,其主要涵盖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在为他人保管财物、他人遗失物或埋葬物时,将其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给原主人的行为;
其次,对于明明已知属他人委托本人保管之财物、遗失物或埋葬物,却仍然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最后,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也被视为侵占罪的一部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应由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拒绝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