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对于那些常常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则可以依法延长至30天。
在此期间内,检察院有责任在接到申请后的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一般的洗钱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长达37天后便可能面临被判刑的情况。
2、而在现代社会中,广义的洗钱概念通常是指将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活动所获取的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各种手段来掩饰、隐瞒这些资金的真实来源和性质,从而使得这些资金在表面上看起来具有合法性。
具体而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汉证券投资词典》对洗钱这一词汇进行了如下定义:
即将非法资金投入到合法的商业运营过程或银行账户之中,以此来掩盖其原始来源,进而实现其合法化的目的。
简言之,洗钱就是指“通过合法的活动或建设将违法获得的收入进行隐藏、伪装或投资的过程”。
3、狭义的洗钱则特指为了掩盖犯罪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过程。
这些犯罪活动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贩卖毒品、走私物品、实施诈骗、贪污腐败、行贿受贿、逃避税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