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一方坚决拒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执意离婚时,最终往往会借助诉讼离婚这一途径来解决。法院会对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予以审查。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且有证据证明的,法院一般会作出离婚判决。倘若没有充足证据表明感情破裂,首次起诉时法院有可能不判决离婚;不过,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