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通常情况下属于告知后方可加以裁决的犯罪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即若某人以恶意或不当目的,不择手段地将他人交付给他保管的贵重物品非法占为己有,且该财物价值达到了一定数量标准(参照各地司法机关的惯例),在被要求归还时却始终拒绝归还的,那么将受到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会被课以相应的罚金。
而如果其所侵占的财物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两年以上但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罚金。
此外,对于那些将他人遗失的物品或者埋藏的物品非法占为己有的人,同样需要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条款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犯罪行为,都必须由受害者亲自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启动刑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