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赔偿。
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摔倒并不直接等同于交通事故,但如果摔倒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且可以证明是在执行工作职责或与工作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下发生,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需要确认摔倒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例如,是否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和路线上发生,以及是否有其他因素(如天气、路况等)导致摔倒。
其次,尽管该女性所在的小厂没有为其交纳社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意味着,即便没有交社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有权申请工伤赔偿。
因此,您可以尝试向用人单位或者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