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仍有权利提出申请以获取保释候审的资格。
然而,申请保释候审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首先,应当存在明确且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拘役等非监禁制裁措施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
其次,如果面临着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法处罚,但个人情况满足获取保释候审的要求且不至于对潜在社会安全造成威胁;
再次,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申请保释候审,只要其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但由于调查工作尚未完成,需要继续进行侦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为嫌疑人提供保释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概括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