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寻衅滋事罪,乃是指行径放纵、任意地挑唆纷争,无故攻击、骚扰他人的人身安全,故意毁坏、侵占公有或私有财产,或者在公共场合故意制造事端,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危害行为。
对于该罪名的确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无缘无故、任意地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伤害,且情节恶劣;
或者对他人进行侮辱,且情节严重。
2、在公共场所故意引发事端,扰乱现场秩序,使得公众生活环境处于混乱不堪的状态。
3、未经合法许可,擅自毁坏、占用公有或私有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