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按照计件方式进行收费1.在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人时:
在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1500元至10000元不等;
在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而在一审阶段,收费标准则为每件3000元至30000元不等。
2.如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按前述标准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调整与减少。
3.对于委托代理的其它实行政府指导价且不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至12000元不等。
(二)按照标的金额比例收费律所接受涉及财产关系问题的案件委托后,可以参考该项法律服务涉及到的标的额,按照如下的比例进行分段累积式收费:
1.对于标的额小于等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在8%至12%之间,若实际收费低于3000元人民币,则可将收费定为3000元人民币整。
2.对于标的额大于10万元但小于等于100万元(包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为5%至7%之间。
3.对于标的额大于100万元但小于等于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3%至5%之间。
4.对于标的额大于1000万元但小于等于1亿元(包含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1%至3%之间。
5.对于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0.5%至1%之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