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对罪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时,嫌疑人将被羁押在本地的看守所进行关押。
这种所谓的"刑事拘留"亦被称之为预先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定情形,针对那些已经触犯了逮捕条件,同时具备重大嫌疑性的现行犯或嫌疑人,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并将他们收押于看守所进行监管的一种强制手段。
在刑事拘留期间,除了经授权的律师能够进行探访之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行探视,但是可以为嫌疑人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以及生活费用。
家属们则需要耐心等待案件的审判结果正式生效之后,才能够进行探视。
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并羁押的那一刻起,整个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
而自立案侦查阶段伊始,便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相关工作。
在此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详细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