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末分红之程序通常是在公司支付完毕应向全体员工发放的薪资之后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首先会扣除所有债务,之后剩余的全部收入将归属予该企业的投资方。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由单一自然人投资创办,所有资产均为投资人私人所有,投资人需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所负债务承担无上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独资企业除了需要支付劳动者报酬及各类社保费用,以及其他债务之外,其余盈利皆为投资者所有。
第三,独资企业的纳税主体为投资者本人,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企业总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将被视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
此项所得将参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税项目,按照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予以计算并征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