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定义如下:
首先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务、遗失之物或隐藏物品非法据为已有,且涉及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且拒绝归还此类行为;
其次,若侵占数额在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可视为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
而当侵占数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则被划入“数额巨大”的起点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