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罪行的犯人,其应处以的有期徒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在执行期间内,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获准回家探望一至两天;
如需参与劳动改造,则可酌情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