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后孩子归属问题的裁决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会判定由女方继续抚养;
其次,若年龄大于两周岁且未成年,父亲和母亲皆有权利主张对子女的监护权,但在八周岁以上且具备一定自主意识的未成年人要求跟随其中一方共同生活时,这种现象将被视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考虑因素之一;
最后,在确保子女权益得以充分保障的基础之上,父母双方亦有权通过协商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共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