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自行车所引发的无接触性交通事故,其责任划分应依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所实施的行为对于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所起到的具体作用及其错误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若经调查确证其中某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而引发了这起事故,那么该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