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在转委托的情况中,必须取得被代理人的明确同意(也就是先获得其授权或者事后得到其追述承认)。
否则,所实施的转委托将无法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效力。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理人可能会出于保护被代理人利益的紧迫需求,而进行未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委托行为。
在此种情形下,无论被代理人是否给予明确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转委托都将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