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继承人应在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之限度内,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负责,但若选择放弃继承或者并无实际继承到任何财产的话,则无需对此类问题负责。
作为继承人,必须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来负担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和债务。
然而,如果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价值超出了遗产本身,他们愿意额外偿还更多债务的并不在此限内。
若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不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各类税费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