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绑架实施之后,杀害被绑架者的行为应认定为绑架罪。
以向第三方勒索财务或将人质用作谈判条件等为目的而实施的绑架行为,均可按照绑架罪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谋杀被绑架者,或对被绑架者实施蓄意伤害,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的情况,最高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剥夺其个人全部财富。
如果该行为情节极其严重,则需在无期徒刑或死刑之外,再额外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需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附加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