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经营行为有可能触及到非法经营罪的范畴,这是一种涉及到情节轻重差异的犯罪类型。
如果仅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而其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话,那么就将不会被认定为是一种犯罪行为。
然而,当违规操作的情节特别严重时,将会产生加重罪责的效果,成为此罪行的加重情节之一。
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违法所得的数量大小或规模庞大,作为判断某项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基本标准。
而对于那些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我们还需结合其他相关情节进行综合考量。
这些其他情节主要包括:
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且经过行政处罚后仍然不知悔改的;
利用职务便利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的;
通过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等手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冲击的;
以及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而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