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检察机关有权通过向上级法院提交抗诉书的途径进行抗诉。
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其所在地区的初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存在明显错误时,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请。
与此同时,抗诉书将被送达至一审法院。
若出现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且这些错误可能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法院应当启动重新审理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