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为人在公共交通设施内实施盗窃活动,其涉及责任范围包括:
责令接受十年乃至无期的监禁,同时需承担罚款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的刑责。
此处所指的“盗窃”是出于非法占有的动机和目的,通过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违法手段,从他人手中不正当获取财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