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扣留乃是指国家行政部门在特定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性且具有约束力的人身自由管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从本质上来说,其实质就是国家行政权力出于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的目的,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保护证据完整、预防潜在危害以及控制危险扩散等情况,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的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进行暂时性的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