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理论层面上,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自首次遭遇刑事拘留之日起直至判决定性前夕,凡是具备保证金或保证人取保候审资格者均有资格办理相应手续。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候选人需在逮捕之前更有可能取得取保候审的成功。
就逮捕之前的阶段而言,这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三个相辅相成的部分,即公安机关实施的刑事拘留、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以及执行逮捕的阶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