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金额较大的情况下(如从事非法活动,所得金额达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百万元人民币;
或在进行营利行为或者三个月内未能偿还借款,欠款金额累计达到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四百万元人民币),其司法判决通常会判处被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役惩罚。
而对于那些情节严重、欠款金额巨大或未能按期退还所获款项的罪犯(例如从事非法活动,违法所得高达两百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者在进行营利行为或者三个月内未能偿还借款,欠款金额累积高达四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