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这一问题,其既属于公共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范畴内的公诉案件,同时也具备自诉案件的性质。
在涉及到私人企业的情况下,该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相关责任人提起诉讼;
然而,若涉及到国有企业或其他特定组织,那么企业本身并无权决定是否进行追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