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业主未履行缴纳物业费用的义务,物业企业并无权擅自终止或禁止其享用电梯卡服务。
物业公司采取以暂停提供电梯服务、限制业主乘坐电梯的方式来作为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的惩罚手段,这实际上已经严重侵害到了广大业主的正当权益。
对此情况,业主有权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其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与协商,或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的物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亦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和支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