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罚金规模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者组织三个及以上的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且通过抽取赌资获取利益的总数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的视为需要缴纳相应罚金;
其次,若犯罪者在组织三个及以上的人进行赌博活动时,桌面上的总赌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那么也将被判定为需要缴付相应罚金;
再次,若犯罪者在组织三个及以上的人进行赌博活动时,参与赌博的总人数超出了二十人人,那么同样将被判定为需要缴付相应罚金;
最后,如果犯罪者组织了超过十名中国公民前往国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或介绍费用的话,那么也将被判定为需要缴付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