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员工遭受工伤并未得到雇主提供的相应赔偿时,他们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寻求法律保护:
(1)员工与用人单位有能力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签订一份相互认可的协议或合同,其中应详细规定赔偿内容;
(2)若员工与用人单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员工有权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其介入处理此事;
(3)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结果不满意,他们还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