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行为人,其违法所得的计算应自行为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起始之日进行,并一直持续至该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为止,在此期间所实际获取的全部利润均应纳入计算范围之内。
此种计算方式不仅涵盖了因开设赌场而直接获得的各类财产,例如现金及其他实物资产等,同时也包含了通过开设赌场所衍生出的其他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