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未达到轻伤程度的人身伤害事件,此类案件应交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处理;
而对于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案件,其管辖权则归属于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进行侦办。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伤势未知或者难以界定管辖范围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应优先将该案交给最初受理此案的部门进行初步处理,等待进行详细的伤势评估之后,再按照第四条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交给其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和管理。
若因为管辖权问题引发了争端或存在疑义,应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