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每个办案环节均需依照其特定的事项数量,按不同收费标准进行计件收费。
例如,在侦查阶段,单件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
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单件收费标准则分别为2000至10000元及4000至3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均有一定程度的下调空间,并无上限限制。
(二)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特殊案件类型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其所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将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当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从第二阶段开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四)若被害人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其所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计算。
(五)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到多个罪名或者多起犯罪事实,那么可以依据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分别按照相应的计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