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法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程度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则,在法律框架下,对于参与职务行为而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达一万元人民币者,其量刑起点可参照刑法规定,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范围内进行精准确定。
同时,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之上,若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人民币,即可增加一个月刑期,以此作为确定基准刑的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