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乃是指以非法占据为主要目的,擅自将受托代为管理的他人财物及其遗忘物、埋藏物强行占为已有且数量较大,并且在被要求返还或者交出时仍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的犯罪行为。该种犯罪属于我国刑法体系中较为特殊的自诉案件范畴之一。正常情况下,若犯罪涉及的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元但小于或等于人民币20,000元,那么当事人极有可能面临刑事司法程序的追究。就侵占同僚薪资这一行为而言,倘若其构成了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罚金刑或者有期徒刑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