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准则为以下内容:
首先,若受贿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则满足此项犯罪立案条件。
其次,即使受贿金额未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但由于其受贿行为对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严重损害,也将被视为符合立案追诉标准。
此外,如果行为人故意刁难、威胁相关单位或个人,导致恶劣影响,或者强行索取财物,同样会被认定为符合立案追诉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三)受贿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