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盗窃案件的情况下,一旦警方进行了立案处理,无论在何时,他们都无权单方面撤回此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仅当公安机关经过充分调查之后发现该案并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其性质轻缓、危害不大,不足以构成犯罪时,才有可能撤回案件的处置决定。
具体来说,当出现以下六种特定情形中的任何一种,都是可以撤销案件的:
(一)并未发生犯罪事实;
(二)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认定为犯罪;
(三)诉讼时效已过;
(四)被特赦免除刑罚;
(五)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
(六)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