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盗窃案件,若其事实明确且证据充足,通常情况下五到六个月之内即可完成审理工作。如果诉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那么法院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处理完毕;而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可依法延长至一个半月之内完成审理。总体来看,一般的刑事案件需要经历三个主要阶段: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和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
首先,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所采取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但凡涉及案情复杂或期限届满仍无法终结的案件,均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如遇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适当延长半个月的期限。
最后,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